《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 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
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关于一般诊疗费政策要求,市医保局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
一、联系方式
电话:(023)88979985,电子邮箱:cqybzcc@163.com
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4区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430办公室(邮政编码:400117)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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