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公开征集意见反馈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公开征集意见反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2023〕35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相关要求,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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