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
《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负担,完善生育保障制度,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30条意见,14条表示支持政策调整,1条与本征求意见稿无关,采纳合理建议16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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