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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互认管理办法(暂行)》
3.缴费年限互认条件
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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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在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并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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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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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费年限互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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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互认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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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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