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1.背景依据

日期:2024-08-23

近日,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2号),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在缴费费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生育医疗待遇(不包括生育津贴),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负担,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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