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可开展挂网,医疗机构可线上采购。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24年10月1日起,医疗机构使用的本通知品种范围内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应在招采系统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