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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0-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 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地方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 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 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 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 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 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按照市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53号)精神,组建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33号)的规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1家,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本级),为行政单位。重庆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于2019年10月设立,当时单位人员尚未到位,机构尚未运行,未编制2019年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机构改革中新成立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根据职能职责由划出单位划转,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共向本部门划转经费2265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337.42万元,支出总计14,337.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7.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33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7.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7.20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3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9.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1,581.43万元,占31.4%;项目支出3,458.02万元,占68.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29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97.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12月可研究性报告才获发改委批复,无法启动招标程序,相关工作未全面开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37.2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337.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7.2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37.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经费均为单位划转及年中追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9.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39.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9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97.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12月可研究性报告获发改委批复,无法启动招标程序,相关工作未全面开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4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4,913.07万元,占9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3.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32.92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9.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44万元,主要是用于执行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培训任务,到美国学习医疗保障先进的管理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公务车购置费72.5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领导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公务接待费1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国内其他省市医疗保障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7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1.86元,车均购置费18.14万元,车均维护费5.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大楼改造、信息化建设、印制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度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14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加强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编制资金预算。市财政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市医保局后,我们立即编制了资金预算,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二是绩效目标分解。根据国家下达我市绩效目标,我们进行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围绕绩效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我们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督促提高使用效率。四是全面完成绩效目标。2019年我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老百姓医保待遇的进一步提高,看病更加方便快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部完成国家医保局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47万元,执行数为218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9.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进一步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医保信息西永搞笑、安全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开展宣传、提升经办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

(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专项(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

补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陈义  023-88979928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地方主管部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1447

2185.50

19.09%

其中:中央补助

11447

2185.50

19.09%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

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2019年,我市进一步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开展宣传、提升经办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医保工作省级新闻发会、政策吹风会

≧2

2

——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省级工作会或培训

≧2

2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90%

>90%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90%

>90%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60分钟

<60分钟

——

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30分钟

<30分钟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100%

——

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

≧90%

>90%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逐步推开

逐步推开

——

质量指标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

医保宣传能力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

医保标准化水平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

≧70%

>70%

——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897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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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