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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日期:2025-10-14

重庆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精神,我市已常态化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认定考试。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市公共实训中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将在近期开展中高级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及级别

长期照护师,四级/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相关职业: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护理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呼吸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专业:家政服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健康与社会照护。

三、认定实施

(一)认定考试时间

1025

(二)认定评价人数

认定评价暂定90人,按照报名顺序安排考试,报满为止

(三)认定评价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认定评价工作。

(四)认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类型:理论知识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类型:操作技能

考试方式:按考生人数分组分轮开展模拟操作

(五)考试地点

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巴南区渝南大道 901 号)。

四、考试合格要求和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以上为合格。经认定考试合格,颁发对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indj.osta.org.cn)查询证书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251013- 1017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相关材料可关注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公众号 - 等级认定 - 等级报名资料,进行文件下载,并按报名须知要求提交。

(三)认定费用

认定费用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6128号)执行,级(230/人)、高级(285/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老师89153608,陈老师89153609

联系地址:巴南区渝南大道 9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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