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重庆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精神,我市已常态化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认定考试。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市公共实训中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将在近期开展中高级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及级别
长期照护师,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相关职业: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护理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呼吸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专业:家政服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健康与社会照护。
三、认定实施
(一)认定考试时间
10月25日。
(二)认定评价人数
本次认定评价暂定90人,按照报名顺序安排考试,报满为止。
(三)认定评价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认定评价工作。
(四)认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类型:理论知识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类型:操作技能
考试方式:按考生人数分组分轮开展模拟操作
(五)考试地点
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巴南区渝南大道 901 号)。
四、考试合格要求和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经认定考试合格,颁发对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indj.osta.org.cn)查询证书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10月17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相关材料可关注“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公众号 - 等级认定 - 等级报名资料,进行文件下载,并按报名须知要求提交。
(三)认定费用
认定费用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6〕128号)执行,中级(230元/人)、高级(285元/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老师89153608,陈老师89153609。
联系地址:巴南区渝南大道 9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