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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2130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83条,各类工作动态信息215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5条。网站公开信箱收到留言1789件,除31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按期办结。12393医保咨询热线,一次性解决率98.39%,工单解决率100%,现场信访接待1801人次,信访办件4739件次。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文字、图表、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2023年共发布解读相关信息70条,其中网站共发布50篇次(文字解读12篇次、图文解读4篇次、音视频解读3篇次、新闻发布会9次、媒体报道解读相关信息22篇次);“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相关推文20篇。三是完善智能问答知识库,局网站“智能问答”对热点主题内容关键词进行了拓展,方便群众查询,答复群众咨询22万余次。四是“重庆医保”App下载320140次,查询类办理56988145件,经办类办理393999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依法进行答复并部分予以公开,全年无超期答复的情况。对依申请公开文本细化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完善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对网站栏目进行了梳理调整,补充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保持日常正常更新。2023年局网站总访问量199万次,总浏览量84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订阅用户达到486.1万;推文总阅读量484.8万次,单篇最高阅读量92万。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平均月点击次数超110万,医保电子凭证月平均点击次数超36.8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2名。开展工作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9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全面性需要拓展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强解读实效性,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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