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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日期:2024-08-09

市医保局党组召开

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82日,市医保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莉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作交流发言,各处室(单位)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是全会精神的“纲”和“魂”。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突出全面创新在国家发展治理中的核心地位,统筹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是新征程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动员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医保系统要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成绩极为不易、极不平凡,再次证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两个维护”的决定性作用;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领会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重大原则和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把握加强党对改革领导的根本保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系统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具体举措,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在深学细悟上带好头作示范,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扎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习贯彻入脑入心入行。要在宣传宣讲上带好头做示范,广泛宣传医保改革成效,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解读好医保惠民政策,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坚定不移深化医保改革的舆论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准确、深入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在创造性谋划落实上带好头作示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建立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三医协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促进医保服务可感可及。要在主动积极争取对接上带好头作示范,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有关要求,积极对接国家医保局,全力争取含金量高的集成式改革、先行先试综合试点,努力在新时代新重庆建设中推动形成更多具有医保辨识度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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