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序号 |
子项 |
办理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环节 |
备注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1 |
★单位参保登记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做注册时直接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2 |
单位分立 |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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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合并 |
1、《重庆市参保单位合(兼)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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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整体转入转出 |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转出地审核-转入地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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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注销 |
1、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注销证明文件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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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职职工参保登记 |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在职职工参保登记、减员业务; | |
7 |
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减员 |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8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
1、《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9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暂停参保登记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经办机构打印《暂停参保确认表》,参保人进行签字确认 | |
10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续保登记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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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普通居民: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 |
12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13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
14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15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1、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16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 | |
17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因死亡支取的还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 |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18 |
★出具《参保凭证》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由转出地受理; |
19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1、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 |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20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可通过线上渠道直接“不见面”办理; |
21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22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23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由参保人或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 | |
24 |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可支持线上渠道或电话直接“不见面”办理 | |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25 |
★特病待遇资格认定 |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在申请特病待遇资格认定之前,参保人需到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相关检查;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26 |
★特病门诊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27 |
★住院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28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一次性申报只需提供一份材料即可 |
29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30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31 |
★生育津贴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32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33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
集中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 |
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协议备案-协商签约-联网结算-业务培训 |
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新管理办法后按规定执行。 |
34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
集中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 |
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协议备案-协商签约-联网结算-业务培训 | ||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
35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申报表》 |
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包括生育保险月结算、职工基本统筹月结算、职工个人账户月结算、职工大额月结算、职工公务员月结算、居民基本统筹月结算、居民大病月结算、医疗救助月结算 |
36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用结算 |
《定点零售药店月结算申报表》 |
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职工个人账户月结算 |
说明:
1、子项名称带“★”的为国家医保局制定的项目,不得修改;
2、全市应统一执行本清单,不得修改发布。在业务经办中可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3、线上办理业务所需资料、时限和流程与线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