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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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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子项

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理环节

备注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

★单位参保登记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
2、《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做注册时直接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

单位分立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权机关批准分立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3

单位合并

1、《重庆市参保单位合(兼)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权机关批准合(兼)并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4

单位整体转入转出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转出地审核-转入地审核-办结


5

单位注销

1、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注销证明文件
2、《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6

★在职职工参保登记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在职职工参保登记、减员业务;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3、外省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外籍人员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4、外省户籍在重庆以个人身份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外省户籍在重庆以单位身份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所在单位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证明材料;
5、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
6、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授权书(下同);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还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用编批文,同级工资福利部门工资核定材料,工作调动、辞职等资料。

7

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减员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8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1、《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9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暂停参保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经办机构打印《暂停参保确认表》,参保人进行签字确认

10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续保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1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1、有效身份证件
2、《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普通居民: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3.市外户籍人员:重庆市居住证、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4.港澳台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外国籍人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专家证(其配偶及子女办理参保时)
6.大学生参保登记由学校统一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12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13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14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5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办结

1、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2、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

16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办结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

17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因死亡支取的还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出国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出国证明材料;
3、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8

★出具《参保凭证》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由转出地受理;
2、可通过线上渠道自行打印;

19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20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可通过线上渠道直接“不见面”办理;
2、办理变更、暂停、恢复或终止的只需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22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23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重庆市跨省转诊转院就医登记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由参保人或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

24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重庆市跨省临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可支持线上渠道或电话直接“不见面”办理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25

★特病待遇资格认定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材料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在申请特病待遇资格认定之前,参保人需到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相关检查;
2、参保人可根据需要通过经办窗口、自助机或线上渠道打印《特病证》。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26

★特病门诊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
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2.急诊应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27

★住院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病历资料
6、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28

★产前检查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一次性申报只需提供一份材料即可
2、已进行联网结算,生育津贴申领无需提供病历材料;
3、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经办机构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29

★生育医疗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30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31

★生育津贴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
3、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32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病历资料
4、银行卡账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3、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联网报销的可进行手工报销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33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军队医疗机构持相应证件
3、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4、业务收支情况及可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能力介绍材料
5、社区卫生机构还需提供经卫计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批文和证明材料
6、医技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证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名与机构名称不符需提供情况说明)

集中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

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协议备案-协商签约-联网结算-业务培训

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新管理办法后按规定执行。

34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药师以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复印件
4、从业人员的上岗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名与机构名称不符需提供情况说明)

集中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

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协议备案-协商签约-联网结算-业务培训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35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申报表》

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包括生育保险月结算、职工基本统筹月结算、职工个人账户月结算、职工大额月结算、职工公务员月结算、居民基本统筹月结算、居民大病月结算、医疗救助月结算

36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用结算

《定点零售药店月结算申报表》

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职工个人账户月结算

说明:

1、子项名称带“★”的为国家医保局制定的项目,不得修改;

2、全市应统一执行本清单,不得修改发布。在业务经办中可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3、线上办理业务所需资料、时限和流程与线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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