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2022〕355号《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相关要求,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6月1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一、联系方式
电话:(023)88975727,电子邮箱:840674007@qq.com
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水星B4区重庆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政编码:400117)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