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结合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0月2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
一、联系方式
电话:(023)88975726,电子邮箱:439357102@qq.com
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4区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政编码:400117)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