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我们于2021年10月14至2021年10月21日在重庆市医保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