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征集意见反馈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确定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支付范围,我们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我们于2021年12月14至2021年12月20日在重庆市医保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收到1条意见,已采纳。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