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精神,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用药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