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互认管理办法(暂行)》

5.细化特殊处理措施

日期:2024-08-23

针对累计年限不达标、单建统筹参保人员等多种特殊情况,分别设置按当地政策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惠民政策,同时也明确参保人可自愿选择是否享受本政策,选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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