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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答:

1.我市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对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进行了优化整合,将原有2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整合为17项,制定了我市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同时停用27项和修订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应按照公布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本次公布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我市现行的2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均形成映射关系。凡形成映射关系的,不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项目映射关系详见附件。 3.项目修订情况。对“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等5个项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医保结算编码待完成项目分类代码信息维护后供医疗机构使用。修订前后项目映射关系如下表: 项目编码(修订后)项目名称(修订后)项目编码(修订前)项目名称(修订前)修订前医保结算编码3111000060000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311100006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003111000060000-3111000063111000060100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穿刺)311100006.10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穿刺)003111000060100-311100006.103111000060200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切开)311100006.20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切开)003111000060200-311100006.203112010430001精子顶体区评价顶体反应试验311201043.01单精子显微镜下卵细胞内授精术(精子顶体区评价顶体反应试验收取)003112010430000-311201043.013112010430002精子透明带结合试验311201043.02单精子显微镜下卵细胞内授精术(精子透明带结合试验收取)003112010430000-311201043.024.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主要环节,“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设立。基本物耗成本已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基本物耗之外的一次性特殊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5.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价格浮动政策。《通知》中的“政府指导价”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除加收项目各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价格外,其他项目实行上下浮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上浮10%执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下浮5%执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下浮10%执行。

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