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主要内容

日期:2025-07-07

(一)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执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设立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9项(详见附件1),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50项(详见附件2)。

(二)核定产科类项目的价格标准,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1.此次核定的产科类项目的各类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后续价格调整按照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管理。

2.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明确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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