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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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