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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2〕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重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支持创新药械临床使用,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提出《重庆市医保支持创新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主要有4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一)加快创新医药进院使用。完善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快速挂网机制。拓展创新医用耗材挂网品种。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符合条件的新增、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备案应用。督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将国谈药品等创新医药产品纳入采购范围。(二)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对使用创新药耗产品较多的病组,动态调整DRG病组权重。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双通道”管理。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三)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根据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支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以及创新医用耗材、创新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支持创新药品纳入“渝快保”保障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四)加强创新医药服务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市有关部门支持政策。探索医保数据合规应用实施工作。不定期组织“医保-企业”沟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