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和护理项目有关内容的通知

优化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结算方式

日期:2025-07-03

在参保人享受护理服务水平总体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结算方式进行了优化。

一是护理服务项目条目保持不变。6大类28项护理服务项目条目和服务包的项目构成数量保持不变,待遇享受人员现在的护理服务包可继续使用,不受影响。

二是优化了部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对帮助进食/水,鼻饲,帮助如厕,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头面部清洁、梳理,手、足部清洁,口腔清洁,会阴清洁,整理床单位,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更衣,体征监测等护理服务项目的机构上门护理(含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后同)内容调整为“原则上每次上门提供服务不少于1次”;将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个人护理的整理床单位和协助更衣两项从必选项调整为非必选项,必选项从8个降为6个,参保人可选的护理服务包项目构成更加灵活。

三是优化了机构上门护理结算方式。从原来的按日结算调整为按次结算,每次结算金额75元,每次上门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50分钟。

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每月结算不高于12次;机构上门护理每月结算不高于24次。中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每月结算不高于5次;机构上门护理每月结算不高于8次。

四是增加了机构上门护理频次。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6次提高到不低于12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12次提高到不低于24次。中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3次提高到不低于5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5次提高到不低于8次。

上门护理原则上1日内最高结算1次,因部分项目护理需要延长时间时,经待遇享受人员与定点护理机构协商一致后,可在1日内连续服务2次并按2次结算。每月连续服务的结算次数根据失能等级和待遇享受方式设定不同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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