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1.背景依据

日期:2024-08-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关于“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要求,结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有关精神,以“坚持产出导向、体现技术价值、可监测可评价”为基本原则,出台《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34号),持续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体系,推动药学服务模式转变,提升患者药学服务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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