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起草背景

日期:2025-05-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202411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称《指南》),确定了价格项目与《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映射关系,引导各地按照《指南》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41231日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引导各地落实部分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规范治理。市医保局结合我市实际,梳理映射关系规整项目,通过比对整合前后项目的成本要素和内含事项,对照价格规范治理目标,拟定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经专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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