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6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62号
刘俊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对抗HIV治疗国谈目录药物加速推进医保报销的建议》(第0614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保有关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去年下半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其中,药品艾考恩丙替(口服常释剂型,每片含150mg艾维雷韦,150mg考比司他,200mg恩曲他滨,10mg丙酚替诺福韦),已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医保支付标准为43元/片,限艾滋病病毒感染予以医保报销,该药品的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的两个文件精神,去年12月,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80号)。因此,该药品已于今年1月1日起纳入了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并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药品挂网及供应保障情况。
艾考恩丙替片由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在我市正常挂网,非基药,挂牌价为1290元/瓶。艾考恩丙替片在全市供应保障稳定,当前医疗机构在药交所平台上下的订单,均已正常出库、到货。我市还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发现、应对处置药品短缺问题,全力保障药品供应。
三、推进艾考恩丙替片等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安全合理使用。
为切实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要求,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向各区县(自治县)转发了医保发〔2019〕73号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具体意见,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国家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的工作措施,畅通国家谈判药品进院渠道,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用药目录,确保优先配备,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患者对谈判药品的合理用药需求。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处方审核、指导临床用药等方式促进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此答复函已经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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