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83号
蒋丰陵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的建议》(第0376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医保基金监管机构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对执法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规定,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由政府部门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行使该部门全部行政执法权”“也可依托现有行政执法机构或按‘撤一(多)建一’原则整合设置专门的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该部门全部行政执法权”。当前,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由内设机构基金监管处承担,各区县医保局也由内设机构负责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医保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我局已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基金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并多次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目前正在申请设立医保基金监管机构。
二、关于充实监管力量的建议。在监管工作中,为解决人手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多措并举,一是充实执法力量。市局从大病保险合署办抽调20名人员充实基金监管队伍,各区县也从合署办公人员中安排人员专门参与监督检查工作,解决监管人手不足问题。二是配备专业执法设备。2019年,市局统一采购了一批现场执法设备,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进一步充实了市区两级医保部门执法装备。三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开展基金监管工作。今年已招标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四是开展监管专题培训。每年统筹制定基金监管培训计划,先后对全市基金监管队伍开展了一次轮训,重点对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查处方式方法等进行了培训,以案说法,以案教学,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结合全市医保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争取,成立专门的医保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三、关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议。新的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局结合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考察学习杭州、厦门、福州、湘潭等地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好的经验和模式,制定了我市医保基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17号)要求,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全面推进我市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医院、医师、参保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打通部门间数据链接渠道,实现多个场景监控相互关联,多个维度分析相互辅助,建立由系统自动审核扣款、自动调整监控模型的智能化审核监控系统。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