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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109号


潘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对进入市药品交易所平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进行管控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列举药品价格核实情况

建议中列举了用于心脏疾病的地高辛、治疗肺结核的异烟肼片、抢救农药中毒病人的碘解磷定、引产的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等四个药品的价格,平台数据对比分析如下:

地高辛片、异烟肼片属于低价药目录内药品,其价格按照低价药政策调整。其中,地高辛片(0.25mg*100片)属于上海信谊药厂,平台挂网价80元,目前该企业在外省市参考价如下:北京98元,贵州95元,湖南95元,天津95元。异烟肼片(0.1g*100片)成都锦华药业,平台挂网价33.33元,平均每天用量3片,日均费用为1元/天,低于低价药日均费用3元最高标准。

碘解磷定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属于重庆市短缺药品目录内产品,根据重庆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目前交易平台仅挂产品信息,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谈判成交。其中,碘解磷定注射液(20ml:0.5g)上海旭东海普药业在外省市参考价如下:甘肃91元,贵州144元,海南110元,黑龙江110元,宁夏144元,山东110元,天津144元,云南110元。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2ml:50mg)广西河丰药业,其在外省市参考价如下:福建178元,甘肃98元,广西61.15元,贵州180元,海南180元,黑龙江61.15元,江苏78元,天津180元,西藏180元,云南61.15元。

二、我市控价具体举措

(一)建立三道控价屏障

第一道防控屏障:建立平台产品入市参考价。考虑重庆药品市场规模较小,为避免进入平台交易的药品价格虚高,交易规则明确采集全国各省的药品招标价格,按照各省招标结果均价确定产品入市参考价,医药企业按照挂牌价不得高于入市参考价的规则,自主确定价格进行药品挂牌。入市参考价保持与全国价格联动,入市参考价根据药品在各省市招标价格变动情况及国家采购政策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所有药品在“入市关”就挤掉部分虚高价格,确保进入重庆公立医院的价格总体处于全国中偏低水平。

第二道防控屏障:实施买方竞价议价。各区县成立药品采购联合体,制定辖区医院药品采购目录,汇集采购量,市属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采购产品及数量。各采购联合体、市属医疗机构分别与医药企业开展竞价、议价谈判,降低采购价格,最终以不高于企业挂牌价确定采购价格。通过交易数据分析,大多数区县联合体和医疗机构切实发挥了议价作用,优先选择同质量层次价格偏低的药品,降价明显。

第三道防控屏障:协同推动综合监测监管。市政府成立重庆市药品交易监管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监督管理交易合规性和审定发布交易制度,监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负责监管委日常工作;监管委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对医疗机构选药用药行为、医保资金合规报销、药品质量和流向追溯、药品价格行为、药品短缺监测预警等实施综合监管。

通过三道防控机制,目前重庆药品交易价格处于全国中等偏低水平,总体比全国中标均价低5.75%,比周边五省低2.28%。2010—2019年平台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10.59%、1.1%、2.53%、0.25%、1.71%、2.26%、3.08%、9.57%、9.41%。

(二)加强药械集中采购力度

2019年,我市药品招采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抗癌药降价如期完成。抗癌药专项采购持续推进,292个品规药品实现降价,平均降幅20.48%,最高降幅69.39%。二是“4+7”采购超出预期。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自3月20日正式落地实施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在1年采购周期内,提前8个月完成任务。三是顺利完成“4+7”续标工作。此次成功续签共涉及16家企业的25个品种,其中25个品种价格继续降低,与试点中选价格相比,平均降幅约为17%。四是推动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地。本次集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将显著降低患者负担。五是探索开展我市首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经反复调研论证拟将胶片、补片和吻合器纳入采购范围,目前已形成医用耗材采购方案,待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不断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充分发挥我局“三医联动”主力军作用,一是向市政府专题书面报告,提出完善药品采购“三不两控”措施,明确解决市场急需的短缺药品的价格倒挂的路径问题。二是切实履行我市临床短缺药品联席会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开展市场摸底调查、收集采购数据、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等方式,按季度公布最急需的临床短缺药清单。三是充分发挥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公布的“短缺药品季度清单”基础上,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等),甄别确定清单内确因购进价格与医保支付限额倒挂导致短缺的药品,研究确定需调整医保支付限额的药品。四是强化急抢救类短缺药品医保支付价动态调整工作,印发了《临床急抢救类短缺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已于2019年7月下旬公布了第一批包括硝酸甘油片等15个开展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的临床急抢救类短缺药目录,如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硝酸甘油注射液等临床急抢救类短缺药品都已经按照企业申报进行了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医疗机构采购和医保支付价格倒挂的问题已经部分得到解决。2019年底已开展第二批纳入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的临床急抢救类短缺药的目录遴选工作,目前已进入专家论证和报审环节,积极疏导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倒挂的矛盾。

三、下一步打算

您在文中提到的两条建议,都很客观,为进入市药品交易所平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进行管控,提供了新的思路。围绕您建议中的问题,我们将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适时修改现行药品交易规则。结合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新形势、新要求,统筹修订完善全市药品交易规则,优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战略购买和医保支付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药品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挂网交易规则的修订工作,同时调整药品挂网交易相关政策,以适应当前医药市场购销需求。

(二)构建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推进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药品价格全国联动。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范围的药品,借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经验,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在采购药品范围、入围标准、集中采购形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与四川、贵州等省市联盟采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药店等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三)确保药品稳定供应。对价格波动较大且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探索通过统一采购、定点采购等综合措施,促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建立完善对药品生产企业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和监测体系。通过药,维护全市药品价格稳定。

(四)完善医药价格监测机制。加强采购价格动态监测和药品价格追踪,综合运用价格成本调查、函询约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联合多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总之,市医保局作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一定会紧紧抓住改革契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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