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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2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110号



刘明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用耗材治理基本情况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国家《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要求,我市启动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和市委深改委审定后,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22日0时起,全市1365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执行184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价格平均调增25.6%,目前运行平稳。

(二)拟定我市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要求,经过前期调研,召开市级部门、医疗机构、耗材企业座谈会,我局起草了《重庆市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市级部门的意见,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示后,我局将按方案全面落实耗材改革治理措施,多措并举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虚高耗材价格。。

(三)完成我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治理高值耗材改革要求,在药交所的支持配合下,我市收集了采购交易总数量及金额排名前100位的医用耗材基础信息,先后赴安徽、陕西、江苏、福建等省市调研,深入医疗机构开展调研,组织临床医学、医保、设备、价格等领域专家及企业座谈会共12场次,初步确定了胶片、补片和吻合器三个目录,形成了实施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正式执行。

二、下一步打算

(一)落实统一编码体系。执行国家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规则,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完善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统计分析,做好与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部门间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强化购销价格信息监测。

(二)明确治理对象。结合我市实际,将直接作用于人体、安全性要求高、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群众负担重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日常使用监测,进一步促进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

(三)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对于临床用量大、金额高、临床使用技术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医用耗材实施带量采购,聚焦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耗材使用突出问题,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谈判议价机制,实现耗材价格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负担;引导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用耗材,规范医用耗材购销行为纠正医用耗材购销环节不正之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目前,川、渝两地达成共识,共同开展胶片、补片和吻合器带量采购。

(四)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管理。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加强对医保医生管理,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通过约谈、警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及暂停或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完善医保智能审核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高值医用耗材大数据分析,对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频次高和费用大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稽核、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总额控制付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改革,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为支撑,完善按病种付费和按项目付费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的覆盖范围,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内化为运行成本,主动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机构因使用集中采购的耗材降低的总医疗费用不调低当年度医保预算总额。

市医保局作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我们会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借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在2020年9月份前率先对胶片、补片和吻合器三类耗材进行带量采购。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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