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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118号



龚放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左心耳封堵术纳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建议》(第0174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左心耳封堵术,据查证,我市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尚无该项目,该项目属于2012年国家公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中的项目,目前,该项目规范尚未在我市全面推开实施。

2018年起,市卫生健康委已会同我局就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召开了评审会。其中,陆军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重医附一院和涪陵中心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可以开展左心耳封堵术。为加快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工作,今年我局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22号),对我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实施、价格制定等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对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新增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正在对公立医院向我局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整理汇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对整理后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我局将按程序送审后按规定公布公立医院可试点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新增试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试点期后,我们将紧扣“保基本”的大前提,坚持医保基金“当期可承受,将来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鼓励研发创新,促进新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根据试点情况和我市医保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完善将部分新增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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