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0〕144号
韩鸣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医保目录调整后加大落地实施力度的建议》(第0036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促进临床技术进步,去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的两个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去年12月,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80号),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品已于今年1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二是为切实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的贯彻落实工作,去年12月,我局还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92号),明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采购和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畅通国家谈判药品进院渠道,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用药目录,确保优先配备,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等为由影响国家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确保优先配备。三是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等4个药品,由于国家2019年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将终止医保报销,我市充分用足国家给予的“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政策,对我市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始使用这4种药品进行治疗的医保患者,医保基金可继续支付至2020年6月30日,之后医保基金将按国家规定不再予以支付。同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相关治疗药品的替换。四是为积极解决国家谈判药品在实施过程中参保患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今年3月,我局再次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部分药品名称调整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15号),对国家谈判药品在治疗过程中联合用药后医保报销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解决了乳腺癌患者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五是按照国家规定,我们正在组织相关专家,分类分批对医保药品目录中有支付限制规定的药品进行专业规范,拟制定支付审核的实施细则。该细则出台实施后,对全市各区县规范医保药品的支付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五是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文件规定,各地医保部门对适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通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探索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减轻患者负担。目前我市谈判药品门诊报销政策正在按要求起草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关于做大做强重庆医药产业,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质量提升
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力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出台产业政策,做好重点项目支持。201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积极引进和培育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全年为58个项目发放奖补资金10473万元,项目拉动投资13亿元,预计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81亿元、利润11亿元、税收6亿元。有效提升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二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药友制药阿法骨化醇片、康刻尔制药格列美脲片等17个品种28个品规的药品通过国家食药监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全年发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资金4230万元。三是培育创新平台。引进了昭衍新药GLP中心、美莱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和安评中心项目、BINEX抗体药物CDMO平台等项目,有效补充我市产业链短板。四是培育创新品种。药品领域,近3年来有精准生物Car-t细胞治疗药物等14个创新药物进入临床试验,预计明年会有12个创新药物进入临床试验,这将有效提升产业发展后劲。医疗器械领域,润泽医药植入式多孔钽材料、永仁心植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经国家绿色审批通道获批上市,填补国内产业空白。明峰CT制造基地落地重庆,128排CT纳入国家绿色审评通道,512排CT和PET-CT启动研发,填补市内空白。五是国家发改委将重庆巴南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首批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为我市唯一一个纳入该工程的产业集群。
三、关于鼓励药品创新,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近年来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措施。2017年8月21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30号),对市内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每个批文补助100万元;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市内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支持,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用;2018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18〕163号),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推动药品高质量发展;2019年4月30日出台《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52号),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二是市药监局积极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召开座谈会和经验分享等方式,传达国家最新政策,鼓励企业创新,督促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邀请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和行业内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或指导,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分析解决企业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支持和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相关研究;积极引导市内医疗机构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搭建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我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已从原来的7家增加到24家,生物等效性实验室从0家增加到7家,为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市共有19个品种30个批准文号通过一致性评价,提高了仿制药质量。另外,代表提到的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组人干扰素β-1b等4个国家续约不成功的谈判药,据查,国内仅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重庆无生产;拉帕替尼、氟维司群、组人干扰素β-1b均为进口药品,国内沿未有企业生产。
四、关于加大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的用药难、用药贵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领导、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原料药垄断、药品销售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公立医院不执行药品零差率等违法行为,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12315热线电话、登陆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方式,方便群众多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医药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相关违法行为均依法处理。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群众关注的医药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