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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1〕80号


杜伶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建议》(第0025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对我们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建议,我们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做实基金统筹,优化清算模式                                                              

一是做实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今年初,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和市级统筹基金拨付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财社〔2021〕10号),自2021年起,居民医保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下达到区县,直接调拨到市财政专户,由市级统筹调度,对区县支出予以保障,确保当期待遇支付。让基金的“小池子”变为“大池子”,充分发挥基金共济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调整医保基金清算模式。针对我市医保基金清算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于2020年开始进行调研,并组织部分区县医保、财政部门业务骨干专题研究讨论,形成“超收留存、差额弥补,节支留存、超支分担”的初步思路。对超过当年收入预算、低于当年支出预算的区县,其超收额全额奖励给区县,节支额按比例奖励给区县;对未完成收入预算和超过支出预算的区县,短收额由区县全额弥补,超支额按比例由市区县进行分担。目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医保局正在对该思路进行测算,拟年内正式印发。该清算模式的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共济作用,调动区县基金管理积极性,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同时确保基金可持续。

二、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分解区县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根据当前我市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及险种实际,我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市级统一预算,分解区县执行”的预算编制管理模式。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分析近几年的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因素,与财政、税务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预算编制草案,由市财政局统一报市政府审核后送市人大审议。

二是合理分解区县。全市医保基金预算由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市医保局配合市财政局将全年基金收入预算,报市政府同意后分解下达各区县执行;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全年统筹基金支出预算分解下达各区县执行。市医保局指导各区县开展扩面征缴、总额支付等工作。同时,市医保局按月形成预算执行进度报表,全面跟踪分析全市医保基金征缴、支付等工作进度。

三、稳步启动试点,推进DRG工作

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于2019年6月启动DRG试点:一是及时印发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二是成立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建的DRG付费国家试点重庆工作组;三是确定10个区县、30家医院(含9家市级管理医院)开展DRG付费试点;四是开展DRG付费改革调研和考察学习;五是确定了24名专家作为我市市级培训专家,形成我市DRG付费改革本地技术指导核心工作团队;六是确定了“1+3”委托承建模式承担具体建设工作;七是完成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RG细分组和权重测算,并组织我市相关专业权威专家完成分组和权重论证;八是制定了DRG付费结算办法、经办规程、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九是对试点医院和医疗机构开展了RG相关知识培训;十是制定了试点医疗机构结算清单接口改造规范,并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完成了数据接入和联调工作,建立了DRG付费管理系统。

2020年11月,我市已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DRG付费专家指导组的评估,纳入DRG付费国家试点第一批模拟运行城市。我市于12月1日正式启动DRG付费模拟运行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实际付费,实现统筹区内统一总额预算,突破目前的分级诊疗瓶颈,向“同病、同治、同质、同价”方式转变,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和分流患者就医,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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