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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医保函〔2021〕118号


林必忠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项目纳入我市医保大病统筹限额报销的建议》(第0678号)收悉。经与市残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听力残疾人的关爱和关注。目前,我市已经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大病(大额)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等为兜底的医疗保障体系。同时,我市不同部门统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发挥医疗保障的最大合力,尤其是对特殊人群还有专门的特殊保障政策,如对残疾人,市残联针对不同残疾人制定的专门保障制度;对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市红十字会的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补助政策;对白内障患者,市卫健委和市残联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政策等。不同的保障政策和体系,实现了我市互补衔接、公平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共同发挥了多层保障功能。

目前,我市对听力残疾人的医疗保障,主要体现在市残联牵头制定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政策中。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项目。2018年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44号),市残联、市财政、市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残联发〔2018〕111号),文件明确了救助条件、内容、标准、流程等,其中对0—6岁残疾儿童、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植入手术及康复训练服务。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12000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康复训练补助标准2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天不少于3小时。全市共为1025名有康复需求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康复训练救助。另一方面,针对语后聋听力残疾人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2016年,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爱心募捐,为40名18周岁到40岁以下、有一定语言基础的语后聋听力患者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

您建议将人工耳蜗纳入我市医保大病统筹报销,目前存在两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按照原劳社部制定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列入了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用材料范围,因此,我市未将医用耗材人工耳蜗这类康复性器具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目录。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省市的相关政策,据我们对部分省市的初步了解,相关省市对聋哑人安装人工耳蜗的政策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类似于我市,目前大多数省市由残联部门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项目纳入康复救助范围,重点解决的有听力障碍的未成年人。而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已将0—6岁残疾儿童、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均纳入并予以了解决;第二种情况,在2016年国务院要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之前,部分省市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时纳入新农合报销。而当时,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隶属于原卫生部门,不执行原劳动保障部的劳社部发〔1999〕22号文件;第三种情况,个别省市将人工耳蜗的移植手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对耗材人工耳蜗实行限额报销,或者仅将人工耳蜗的移植手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二是我市当期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的现状仍未改变。2020年末,职工医保基金结余390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高达259亿元,而职工医保中实际可用于调整医保待遇的基金仅131亿元,可支付月数为6.44个月,比国家要求最低可支付月数6个月仅高0.44个月,比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22.2个月低15.7个月。另外,在医保基金的减收和支出方面,截至2020年底,医保助力脱贫攻坚,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支出18.75亿元;深化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工作,全年基金支出14.7亿元;助力疫情防控,实施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及缓缴政策,全市全年共减征18.26亿元、缓征21.11亿元。同时,为我市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所需专项资金的70%由医保基金承担,医保支出将高达46亿元。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仍将持续吃紧。

根据相关专家介绍,按照病变部位与性质,耳聋大致可以分三种类型:传导性聋,指外耳或中耳病变引起的听力障碍,如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渗出性中耳炎、外耳或中耳的先天性畸形等,该类耳聋多可以通过治疗原发病来恢复听力。感音神经性聋,指内耳及其听神经的病变引起的听力障碍,如突发性聋、药物性聋、噪声性聋、老年性聋、梅尼埃病以及先天性内耳发育不全等。对于该类耳聋,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主要是通过康复的手段,利用好残余听力。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应该选配助听器,重度聋和极重度聋,可以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混合性聋,指中耳和内耳同时存在病变,影响声波传导与感受所造成的听力障碍,如长期的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头部外伤等。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可行性研究以及核实核准一、二级持证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需求,市残联将组织市内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相关医生、专家,针对一、二级听力残疾人致残原因、残疾程度等方面内容制定专项调查问卷,在实施2021年度残疾人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中,对一、二级听力残疾人逐一入户开展专项调查,力争从医学专业角度摸清适合人工耳蜗手术的持证听力残疾人数量,为进一步完善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提供可行性数据支撑。我们医保部门也将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适时调整和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动态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力争将电子耳蜗植入术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报销。同时,结合我市医用耗材和药品带量采购的工作实践,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与市残联紧密配合,对达到带量采购条件的人工耳蜗按程序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届时,将可大幅度地降低人工耳蜗的价格,将为制定完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大幅度降低政策成本。而且,今年国家医保局将从国家层面出台医保耗材管理办法,探索制定分类别的国家医保耗材准入目录,我局也将会根据国家的最新精神以及市残联的摸底情况,结合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与市残联共同研究对听力残疾患者的相关保障政策,真正造福于听力残疾患者。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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