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87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87号提案的复函
渝医保函〔2021〕97号
夏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放开特需门诊服务的建议》(第0687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级诊疗的问题
我市坚持建体系、建机制,持续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筑牢基层首诊机制。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首先到基层就诊,着力强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使大部分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家门口”得到解决,做到既方便患者、又保证质量和安全。将基层首诊病种从50个增加至66个,积极推进10类重点疾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等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细化15个单病种转诊指征,规范基层服务标准,优化基层服务流程。
(二)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明确双向转诊的原则、标准和流程,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要求上级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双向转诊人次逐年递增,2020年全市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3.75万人次,同比增长16.39%,下级医疗机构上转患者5.75万人次,同比增长28.95%。
(三)落实急慢分治。明确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以慢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开展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等病种管理专项试点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水平。市医保局推行日间医疗服务,120个病种的日间手术在全市三级医院开展医保报销试点工作,提高医院服务效率。
(四)加强上下联动。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组建城市医疗集团28个、县域医共体89个、专科联盟97个,建成“市—区县—基层”远程医疗协作网85个,实现远程医疗区县全覆盖,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制定《扩大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试点范围》,加强医共体内上下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五)制定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时,统筹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持续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诊。通过分级诊疗和价格杠杆,引导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主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各自功能定位。
二、关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
2004年以来,我市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实现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相关部门先后于2005年、2008年、2009年、2011年、2018年、2020年调整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出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2017年和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分别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同步调整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2017年调价439项(一般治疗操作类、护理类、临床手术治疗类、中医治疗类价格调增比例分别为13%、20%、20%、18%),取消了挂号费,设立了诊察费,区分门急诊、住院相关中西医诊察,区分医师级别、医疗机构等级定价,满足不同患者就医需要;2019年调价1842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手术项目调增幅度分别是10%、15%、25%、35%),切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促进创新医疗技术临床推广应用。同时,根据医疗机构申请申报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在部分医院探索推进特需医疗服务试点,公布一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层次就医需要。
同时,我局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取消耗材加成改革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关注医疗机构补偿率,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继续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成本为基础、以科学方法为依托,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三、我市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问题
按照现行政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我市确定了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据统计,包括部分美容、正畸等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突出的111个诊疗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在总量调控和价格管理范围内,赋予医疗机构价格自主权,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控制和精算平衡。
四、关于解决“挂号难、看病难”的问题
您反映“挂号难、看病难”的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就医高需求与医疗资源的不均衡之间的矛盾。一是为满足患者的需要,合理引导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及医生,医疗机构通过内部挖潜、改变服务流程、增加门诊号源的供应量等多种提升服务能力的方式。目前,医疗机构主要通过医师工作站预约、“114”电话预约、窗口预约、机构公众网App等推广预约诊疗,实现线上线下预约与现场排队挂号结合,不同程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就医需要。二是要打击“号贩子”,需公安、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实行“组合拳”治理。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严厉整治、综合整治,要加快信息联网,真正做到实名制。三是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政策,通过远程医疗解决基层看疑难病症问题,也是缓解看病难的一个重要举措,放大优质医疗资源,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优质的防病治病服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和市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