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1-00299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函〔2021〕1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1-00299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函〔2021〕1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03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03号提案的复函
渝医保函〔2021〕103号
农工党市委会: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医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注。贵单位提出的《在双城经济圈背景下建设国家级医药大数据中心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药数据系统建设相关情况
(一)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要求,市大数据发展局加快完善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详细编制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市级部门责任清单,有效支撑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分析应用和业务协同。截至2021年3月5日,该资源中心已连接40个区县和76个部门,已共享3748类政务数据资源。日均调用数据量达141.8万条,累计调用数据量96.6亿条,累计调用流量9.35TB。同时,市大数据发展局已将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实验平台、重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建设项目纳入今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并开展建设,大力支持智慧医保、智慧医疗等重点项目工作。
(二)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市医保局严格遵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盘棋”总体部署全力冲刺,通过统一的医保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一是市医保局已基本完成包括药品、医疗耗材、诊疗项目等十五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工作,将在全国落地实施,实现医保系统与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二是作为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试点省市,重庆市医保信息平台率先在全国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国家医保局备案,即将建成投产。届时全市医保通过规范的业务交换标准、统一的业务经办、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提供,实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内外互通、生态融通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体系。三是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编制、完善医保政务数据清单并及时接入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务数据资源池。四是市医保局启动医保数据仓库建设,通过对全市医保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以及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其他机关单位信息系统交换共享获得的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建立主题数据库,形成医保数据仓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医保业务风险防控、预测分析和政策制定验证提供支持,为“三医联动”深化开展做好内功修炼。
(三)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重点建设任务完成并发挥实效。自去年1月国家医保局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以来,我们加快推进实验室各项建设,顺利完成实验室“夯基立柱”。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聚焦当前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迫切需求,有力支撑服务全国医保信息化加速建设。一是实验平台全面建成投用,正式承接国家医保局20余次资源需求。二是作为全国医保信息化人才培养基地,去年承接全国医保信息化培训2次,参会人员涉及32个省市200余人次。三是组建40余人的实验室工作团队,高效支撑国家医保局、重庆、青海、广东等地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获得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四是作为全国医保信息化测试基地,正在开展地方云平台适配测试和全国异地就医平台联网测试等工作。未来,实验室将进一步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方面开展探索试点建设。
(四)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药品使用建设。一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建立重庆市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对全市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报送已覆盖50%以上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将覆盖全市三级、二级公立医院。二是通过推广应用国家药品编码(YPID7.0),为药品数据在医疗机构之间、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建立国家级医药大数据中心奠定基础。三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通过清洗采集数据、建立数据质量规范、压实数据责任等方式,提升系统数据质量。对全市药品监测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应用,每年对全市上年度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形成分析报告,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间医药数据资源的汇聚和共享。国家级医药大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庞大、任重道远,涉及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部门。市大数据发展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深化推进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结合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共享交换和统一调度,探索建立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机制,丰富市级大数据资源中心“三医”相关行业主题数据库内容,进一步提升医疗行业智能化水平和数据治理水平。
(二)增强医药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医药大数据与企业运营信息、个人健康信息密切相关。我市各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保护单位和个人隐私,维护合法权益,以服务政府决策、支撑医药创新能力转化和提升医药服务水平为主,健全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医药数据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单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和市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