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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14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14号提案的复函

渝医保函〔2021〕115号


张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市“互联网+医疗保障”建设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及医疗保障体现建设的建议》(第1014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市医保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提升医疗保障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全新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会同有关单位创新医疗保障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我市“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出台多项政策健全“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国家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医院审批管理工作,并建成重庆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目前,我市已建成互联网医院32家。2020年,市医保局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0〕31号),经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定了我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更好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协调发展,费用公平负担。同时市卫健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建设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二、打造全新医保信息平台助力智慧医保建设

年初经评估论证,市大数据局将重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续建项目、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二期)等项目纳入2021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目前,市医保局正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打造我市全新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包含核心经办子系统、综合监管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基金财务管理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基础应用支撑子系统、内部管理子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现已完成了生产中心云平台基础环境搭建,正全力推进平台开发调试工作,预计2021年底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平台建成后将推动我市“互联网+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医保移动支付方式

新平台将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作用,加速推进我市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建设,提升群众使用体验,助力医保业务的办理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最终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实现混合支付,通过扫码同时完成医保基金部分和个人现金部分的混合支付;二是实现预约挂号,参保人通过线上渠道选择医院进行挂号并支付挂号费用;三是实现诊间结算,参保人完成就诊后无需到缴费窗口,线上完成费用支付。

(二)关于人工智能线上咨询模式

新平台可提供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及自然语音理解的基础能力,通过多种互联网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导医、导诊服务。利用语义分析与知识库相结合,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信息管理方式,匹配智能算法,对各类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提高问题的针对性及回答的准确性,提升线上医务人员服务效率。

(三)关于社会监督渠道

新平台将进一步拓宽公众社会监督渠道,创新监管手段,通过打造综合智能监管子系统,利用医保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收集投诉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举报等信息,通过信息进行稽核任务分配,并针对举报信息进行相应的检查结果的反馈。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防”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切实提升全市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我们将积极研究委员的提案建议,加快国家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扎实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各项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复函已经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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