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建议提案>2022年度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水韦梁代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医疗保险无责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引入商业保险经办的建议》(第0595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指出:要全面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

我局在推进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也在不断探索。从2013年开始,我市逐步将大病大额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2021年起,为了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减轻其家庭负担,我局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简称“长护险”),同时委托商业保险参与经办服务。2022年我市10家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开展“渝快保”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面衔接基本医保待遇,不设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参保限制条件,不同人群均按统一费率标准参保,较好体现了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保障作用。

从全市范围来看,近年来,我市开展失独家庭父母住院护理保险项目,该项目由市卫健委、市计生协会联合实施开展,我市有两家保险公司参与经办,在解决失独家庭父母生病住院后无子女养老护理难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2021年市人社局联合重庆银保监局开展“工伤保险+商业保险”试点,也是委托保险公司参加在我市10个区县工伤辅助调查试点,及时解决前期工伤保险调查中调查时效性不足,对减少工伤保险欺诈起到积极作用。

医保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各界也非常关注。目前,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正处于创新探索期,您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好的启发作用。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深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服务的项目,充分征求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医保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医保治理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版权所有: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ICP备案: 渝ICP备2000143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106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228号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