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宏宇代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医疗住院报销由出院统一报销变为住院时同步报销的建议》(第1025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医保局正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提高全国医保的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控、宏观决策四大类14个子系统建设。市医保局于2021年8月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及规范标准,我局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各功能模块的开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接口规范由全国下发统一标准,系统设置的结算模式为中途结算、预结算和正常出院结算。参保人就医结算原则上实行出院结算,对住院治疗时间长且医疗费用大的参保人,可向医疗机构申请中途结算,可以解决中途结算前医保报销垫支问题。中途结算不用办理出院,可继续住院治疗。此外,国家医保系统支持预结算,医疗机构可通过预结算功能,查询到当前病人医保报销和自负资金情况,医保报销部分可无需向参保人收取这部分押金。对农村困难人群就医,在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困难人群患者就医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接下来我局将配合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做好医药机构、参保人在就医结算的进一步宣传。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