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易吉秀代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雾化吸入器等低值耗材纳入集中采购的建议》(第0947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情况
(一)积极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一是平稳实施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2021年1月15日,我市正式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并全面配套落实采购任务量、执行中选价格、实行医保预付、调整支付标准等措施,冠脉支架从原均价1.3万元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价93%。二是积极推进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2021年9月,国家组织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目前我局积极做好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年4月底落地执行。
(二)牵头开展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2020年8月,重庆牵头会同四省市开展了吻合器、补片、胶片3类耗材的联合带量采购工作,中选产品平均降幅64.77%。2021年12月,重庆牵头会同十省市开展腔镜吻合器和静脉留置针两类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腔镜吻合器及组件平均降幅79.2%,静脉留置针平均降幅为72.5%。
(三)积极参与外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我市积极参加广东牵头的新冠检测试剂、贵州牵头的冠脉球囊、江苏牵头的药物涂层球囊、江西牵头的冠脉导引导管和导丝、河南牵头的骨科创伤耗材、京津冀“起搏器、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预计全市可节省费用约9亿元。
二、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情况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强化医用耗材管理,要求各区县加强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用耗材监测评估工作,促进耗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医用耗材带量采购。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推进集采改革工作力度,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积极参与外省联盟集采。您提出的在兼顾安全与质优价廉的前提下,将雾化吸入器等临床常用的低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的建议,我们将在我市医用耗材集采目录论证工作中结合临床实际认真研究分析。
(二)积极优化带量采购落地配套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并不断完善我市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预付办法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办法,同时探索制定医用耗材结余留用办法。您提出的要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提供产能、库存和供应情况的建议,我们在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过程中,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集采相关文件中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按照购销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以保障中选产品的供应。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大了信用评价力度,进一步督促中选生产企业诚信履约。
(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您提出的对可以重复使用的低值医用耗材应要求厂家在其说明书中明确标注清洁消毒的方式,重复使用次数等的建议,我们已向药监部门提出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管理,确保医用耗材的合理规范使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也将积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关注相关信息反映,切实落实任务分工,保障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效落实。
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稳步加大集采改革力度,不断推进我市医保事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