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安兵代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育龄期女性病理性流(引)产纳入医保的建议》(第0124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开展人工流产术
为规范人工流产手术的开展,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凡在我市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须分别取得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同时,为做好人工流产手术后的关爱服务,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按《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要求,我市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均应开展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切实保障妇女身心健康。
二、进一步推进育龄期生殖健康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育龄期生殖健康,减少因流产给女性带来的伤害,我市已建立覆盖市、县、镇(乡)、村四级的免费药具发放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服务信息实时查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2021年通过18000个服务点、2500台自助发放机提供免费药具自助服务136余万人次。将避孕服务融入孕产期保健服务中,抓住产前保健、分娩服务、产后访视、42天复查等4个节点,进行“一对一”产后避孕咨询,避免过短生育间隔。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成为全国首批“产后避孕试点医院”之一,将避孕宣传融入到日常服务中,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进行宣传,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市级统一制作10余类宣传材料,作品“科学避孕远离人流”入选国家“2019 科普作品大赛”动漫类十大优秀作品。
三、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可享受产前检查、住院顺产定额补助、剖宫产按普通住院报销、苯丙酮尿症单病种限额报销等相关待遇。此外参保人员还可享受疾病住院、普通门诊统筹、特病门诊等相关待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强调研论证、合理测算,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和生育保障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