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20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20号提案的复函
张洪铭委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低价常用药”专柜体系的建议》(第1020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有关工作情况
(一)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制定了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将原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中,日均费用按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定义为低价药品,并建立低价药品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1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药品价格改革意见,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由国家制定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其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医疗保障部门不再按药品价格或费用高低制定公布低价药品目录清单。
(二)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6批234种药品,牵头开展常用药品省际联盟采购2批31种药品,参加外省市药品联盟集采,已将大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纳入集采范围。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通过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使集采常用药品进得了医院,患者买得到用得着。鼓励社会零售药店参与药品集采使用工作,积极配备集采中选药品。
(三)加大急救类短缺药供应保障力度。市经济信息委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门,争取国家提升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项目。由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位,联合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项目联合体,建设小品种药物生产基地,2020年底项目已完成验收,实际投资29904.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已全部到位。项目建成2条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2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1条原料药生产线,均完成GMP认证,并于2020年12月投入正式生产,27个小品种已具备商业化供应能力。
(四)提升我市急救类短缺药储备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市短缺药品储备工作的通知》及历批次做好短缺药品储备工作的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委托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短缺药品保障工作,保障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供应。2021年,重庆医药集团储备重庆市短缺药品49个品种,59个品规,月储备金额642.7万元,月储备量83.62万支/片,合计销售1.5亿元,销售935.82万支/片/瓶,月均销售77.99万支/片/瓶,供应全市2364家医疗机构(其中,基层医疗机构2180家),合计配送4.8万笔次,已充分满足我市临床急救短缺药品临床用药需求。
(五)促进药品合理使用,畅通用药渠道。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1年全市三级、二级、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分别达到33.61%、43.72%、61.20%,配备使用品种分别达到41.78%、48.25%、66.95%。畅通集采药品进院使用渠道,与市医保局连续三年联合发文明确“四个渠道”,中选药品进院不受“一品两规”限制、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品费用控制和药占比考核、将中选药品纳入单位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促进集采药品进院使用。推进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以实现基层“药通”为目标,以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考核、用药清单、药品配备、药品配送、药学服务、信息管理“六个统一”为抓手,在25个试点区县医共体内推行上下级用药衔接。
综上,目前除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余药品均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企业自主制定价格。我们通过常态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升我市急救类短缺药储备能力、畅通用药渠道促进药品合理使用等上述综合施策措施,来切实推进保障药品的临床供应、药品质量和全流程监测监管等工作,以满足群众的临床用药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做好我市常用药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服务我市医改和医疗保障大局。关于您在文中提到的相关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将更多的低价常用药品纳入集采范围,落实集采药品采购使用配套措施,推进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院使用,进一步满足医疗机构和群众的临床用药需求。二是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促使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在全市全面实施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市商务委加强药品行业管理要求,扎实做好行业规划,支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完善行业统计制度,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持续整治药品批发环节乱象。四是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做好低价短缺药品的储备工作,促进市内短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保供工作。
此复函已经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