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22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张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儿童康复治疗纳入按床日付费的建议》(第0522号)收悉。经与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市财政专项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金等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每年统筹下达中央和市级资金7亿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今年,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了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扩大,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积极推进儿童康复、神经康复等康复医疗专业能力提升。同时,制定康复医师队伍培训计划,强化康复医师队伍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师培训,并将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数量纳入对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考核指标,大力推进全市儿童康复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市残疾人联合会不断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规范性、标准化工作,残疾认同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目前,国家明确要求纳入医保报销的29个康复项目已全部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根据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原则,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医保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做出相应规定。国家对其中29个康复项目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总时间不超过90天”等,我市均遵照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充分考虑参保群众医疗需求和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不断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推进形成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同时,协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地,整合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视情扩大救助病种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大病儿童救助募捐工作,争取社会爱心力量支持,探索设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可行性方案,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经杨晓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