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唐凡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的建议》(第024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政策
按照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原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关于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277号),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政府指导价为9元/次.疗程,限在我市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明确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自2011年8月9日起执行。2012年8月2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村卫生室(所)实施一般诊疗费,由各区县(自治县)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所)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按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标准的50%执行。
二、关于一般诊疗费的医保支付政策
(一)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支付政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30号)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患者共同承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门(急)诊病人每人次每疗程8元标准支付、患者按照每次每疗程1元支付。
(二)村卫生室(所)医保支付政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村卫生室执行一般诊疗费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70号)规定,村卫生室(所)执行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次或每疗程4元支付。
(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据实支付,每年根据协议执行及考核情况进行清算拨付。
三、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关情况
2004年以来,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多次调整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出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补充,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一是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和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分别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过几轮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目前我市已有64%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积极推动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2020年11月,我局制定公布了《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70号),公布了“互联网复诊费”等9个“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同步配套医保报销政策,在我市具有互联网诊疗活动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
三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1〕71号),建立我市可持续的价格管理总量调控机制,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开展了我市2022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结合调价评估指标,我市今年未触发启动条件,且受约束条件限制,未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四是积极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我局制定公布了《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审核原则,提出了申报条件,界定了审核范围和形式,明晰了部门责任分工和有关要求。2020年7月、2022年底,先后公布了116项、15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试行。
四、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相关指标进行定期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一部署,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一般诊疗费的调整纳入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中进行统筹安排,在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同时,我局将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方式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医疗机构有动力控制成本,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规范诊疗,提高医保精细化、专业化水平,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