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38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38号提案的复函
赖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医保局逐步将二级医院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第1138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全市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30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日间手术(操作)试点病种及术式推荐目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904号)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关于将三级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5号),我市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均可以开展日间手术,并明确了国家卫健委通知中的120个病种目录均纳入医保支付。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8号)和《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6号),更新了日间手术目录范围,并明确了开展日间手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目前,我局正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部署大力推进日间手术事宜。
下一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各医疗机构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明确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