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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谭国民代表:

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医保支付限额的建议》(第103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从医保、医疗、医药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493亿元,比2018年增长2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约10%

二、关于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控制

我市总额付费工作分三个环节,即市级统一编制全市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市级下达区县执行、区县经办机构分配下达定点医疗机构。

(一)编制全市基金预算。市级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充分考虑分析近几年的医保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医保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由市财政局统一报市政府审核后送市人大审议。目前,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月份处于合理区间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我市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已应编尽编。

(二)合理分解下达区县。全市医保基金预算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市级部门将全年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按全市统一的分解原则下达到各区县执行。同时,市医保局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年中根据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年中调整。

(三)分配下达医疗机构。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基金总额分配过程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通过医疗机构集体协商谈判方式,合理确定各医院具体总额预算额度。次年,根据医疗机构上年预算额度及实际结算情况,对医保基金支出进行考核清算。对医疗机构确因诊疗水平提升、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导致医疗费用增长,年中调整增加总额额度,保障发展较快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额度有效增长。以建议中提到的垫江中医院为例,该院总额分配近三年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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