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4-00102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4〕1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4-00102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4〕1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炳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设置中医中药服务项目计费的建议》(第0253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我局与市卫生健康联合出台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丰富中医价格项目。

(一)支持中医类医疗服务新技术应用。为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20204月,我局印发了《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2022号),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制定价格等相关程序。我局先后于2020年、2022年公布了两批共273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包括浮针经皮松解术、神阙穴拔黄术、棍针疗法等6项中医康复类诊疗项目,体现了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

(二)中药临方加工服务明确收费政策。2023年,结合临床应用发展需要,对我市现有项目但未定价的中药特殊调配、蜂蛰疗法、混合痔铜离子电化学治疗术等项目拟明确收费方式或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支持临床应用,解决医疗机构收费问题。近期,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意见按程序印发后执行。

二、关于适度提高中医类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和报销问题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171号),建立我市可持续的价格管理总量调控机制,明确了动态调整启动和约束条件的评估指标,涉及医疗费用等518项指标,解决价格调不调、何时调的窗口问题,用量化的数据指标说话,切实增强改革预期。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经评估,2021年度的医药费用总额(医疗收入)增长率达15.3%,高于2021年度全市GDP增长率(8.3%)达7个百分点,触发了约束条件,2022年未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2023年,经评估符合动态调整价格的条件。目前,我局启动了调价工作,按照“总量调控、结构调整”的原则和“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路径,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急救、护理、手术、中医等以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价格。

(二)持续优化提高中医类服务项目价格。国家医保局发布医药价格指数通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指数较2019年相比上升8.99%,其中,临床手术类和中医类指数分别上升24.76%10.04%,医疗服务总收入与GDP 保持同步增长,项目比价关系逐步优化。从全国看,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水平高于四川省,在西南地区排名第一。

持续提高中医类服务项目价格。我市历次改革均注重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倾斜,即提高中医类项目与价格调整项目总数的占比,提升中医类项目价格的调整幅度高于平均水平,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通过价格杠杆,鼓励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提高中医类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2017年我市取消药品加成时,调整了中医针刺、中医灸法、中医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9年取消耗材加成时,调整了对中医骨伤、中医肛肠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幅度达到25%45%

(三)支持中医药相关项目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我市医保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目前我市制定有政府指导价的中医项目357个中,已纳入医保报销的就有319个。

三、下步工作

(一)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实施,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加收标准等的政策边界。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发布我市2024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方便供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

(二)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稳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发挥价格工具的杠杆作用。继续加大对技术劳务价值的支持力度,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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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