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医保相关政策实施的建议》(第0447号)收悉,我们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祝贺!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纳入市医保局直管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医保基金已实现市级统筹模式管理,并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定向倾斜支出预算。市医保局坚定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于2024年1月印发了《关于医保进一步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医保办〔2024〕2号)。您提出的关于“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倾斜医保总额指标”的建议已在该文件中明确。在近两年分解基金支出预算时,已向区域医疗中心给予了定向倾斜,其中2024年向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定向倾斜了1243万元。
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利于满足各区域医疗服务需要和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分布在4个区县,按照属地原则由属地区县医保局负责协议管理更有利于就近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纳入市级协议管理不利于属地区县医保局统筹调控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优化布局结构。同时,根据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配置暂行规划,市本级现有定点情况已达规划上限,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只减不增。
三、DRG付费实行全市区域预算。按照现行全市预算分解方法,从今年起,对已纳入DRG实际付费医疗机构统一实施DRG全市区域预算,区县经办机构不再分配到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地差异对医疗机构预算不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我市已实现市级统筹、DRG全市统一区域预算,实行DRG付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已纳入全市统一DRG区域预算管理。
感谢王佾代表长期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密切关注与大力支持!医保事业的稳健前行,离不开您的积极参与。衷心期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保持这份热忱,为医保工作的进一步优化积极建言献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坚实的医疗保障。
此答复函已经吴良和副局长(主持工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