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093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0934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永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开州区智慧医保建设的建议》(第0934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药监局、开州区政府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市“智慧医保”建设的关注。自挂牌成立以来,我局始终将智慧医保建设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路径,推动医保服务与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安排,市医保局重点推进“八个一应用工程”“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以及医保码全流程应用“走流程、找堵点”活动等工作,为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输出了重庆经验,奠定了我市医保数字化改革的坚实基础。其次,根据数字重庆建设要求,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构建“1+10+4+N”医保大脑+应用体系,推进“一屏”建设和“两端”对接。深入场景谋划,紧扣“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总体目标,形成“社会·渝悦·智慧医保”重大应用“三张清单”,纳入数字重庆建设应用“一本账”。推动场景开发,形成医药价格智治、按疾病分组付费、渝药易购和基金监管在线4个场景。在数字医保改革方面,我局依托智慧医保实验室建设,以承办2024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为契机,盘活、优化和做强实验平台资源,积极推进医保数据要素转换平台构建、医保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打造“医保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同时,为加强智慧医保标准化建设,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我局在2024年推动国内首个定点医药机构智慧医保地方标准(标准编号:DB50/T 1774.1—2024)制定并发布实施,做出了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改革成果,目前该标准即将上升为国家标准。
一、关于“加快信息互通”事项
我局“社会·渝悦·智慧医保”重大应用目前已全面接入城市三级治理中心以及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IRS)并形成实战实效,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并将共享数据应用于“基金监管在线”“信用+基金监管”等场景,形成了信息互通闭环。同时,以市卫生健康委“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契机,以“三医”政策联动、信息互通、监管协同为抓手,促进“三医”高效能治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将“强化医药领域综合监管”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任务,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建立综合监管大格局,建立“三医”违法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和移送、案件联合督办、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实现“三医”资源统筹、业务调度和全局监管有机统一。
二、关于“为开州区智慧医保建设提供资金支撑”事项
根据数字重庆建设相关要求,区县医保领域数字化应用(含“一件事”场景)建设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由区县根据实际需求自主谋划应用场景申报“三张清单”,按数字重庆建设相关流程提交审查,通过后纳入区县应用“一本账;纳入“一本账”的应用由区县编制开发方案及资金预算提交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审核,通过后由区级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区县医保部门自主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并达到“全市共享”目标后申请进行全市共享、升级为市级应用。对于已纳入各区县纳入“一本账”建设的应用场景,市医保局在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时,将考虑给与一定的资金倾斜。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收到开州区医保局提交的相关“一件事”场景谋划申请及“三张清单”材料。建议由开州区医保局尽快对接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应用场景谋划及申报工作。
三、对于您提出的“推进数据融合”的建议
市医保局会同开州区医保局已开展开州区智能监控平台和重庆市医保信息平台对接,获取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情况,进一步完善患者高频住院、同进同出住院的疑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门诊大额、高频、单日多机构就诊等疑点数据的统计分析,目前,开州区参保人就诊的真实性“场景监控”已接入市级平台,我们也将借鉴开州区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智慧医保建设的先进做法,推动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依照数字重庆相关规范,进一步推动数据协同共享与“三医”联动,加快推进区县“一件事”建设与“一地创新、全市复用”进度。同时,我们也会将就您的相关建议加强与开州区医保部门局的沟通,共同推动开州区智慧医保建设。
此复函已经吴良和副局长(主持工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
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