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5-00083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5〕23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5-00083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5〕23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9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江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及基金管理的建议》(第114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药监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您共提及三个建议,均已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筹资方面事项

一是建立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牵头拟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20256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从完善参保和待遇政策措施、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数字赋能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从“放、拓、优、奖、便”五个方面进一步释放参保红利。

二是优化参保筹资政策。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既可给亲属就医购药,也可给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加基本医保缴费。

三是建设“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应用。打造智能锁定、精准动员、智慧参保、动态监测、多维评价5应用场景,共享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等10个部门15项数据建立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全息画像,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及未参保用人单位,推动应用重庆市基层智治平台贯通协同将参保动员任务进行跨部门、跨层级推送,实现参保动员闭环管理,为做好全民参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开展大学生参保专项行动。会同教育、财政、税务出台《关于开展高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23个有高校的区县和89所高校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通报各区县、各高校大学生参保率,组织高校之间经验交流,截至6月底,全市大学生参保率从50%提高到87%

五是组建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按照区县推荐、市级遴选的方式,从各行各业遴选83名优秀代表组建市级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开展交流培训,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乡村等进行参保宣讲。

六是新增财力加强向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倾斜。2023市政府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政策,市财政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2.5亿元,支持区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中心建设。同年,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安排补助资金3400万元支持距离县城较远、服务人口较多、诊疗条件有待提升的乡镇卫生院配置升级医疗设备。除此之外,每年还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等财政补助资金30亿元,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2024年,财政部门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市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共计76亿元,约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收入的四成。

建议中关于“扩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共济,区域范围内代偿,提高基金利用率”的建议,目前限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在制度性质、缴费方式、待遇水平等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且各自有独立的基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尚不具备共济使用的条件。

二、关于支出方面事项

一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迭代更新我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政策体系,在前期试点和扩面运行基础上,优化完善管理措施,印发我市DRG付费2.0版管理办法、经办规程等政策制度,加强分组权重完善,开展病案质控抽查、多项质控指标智能监测,建立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145项新国谈药品和116项创新医疗技术项目采取除外支付,创新医药技术项目支付针对性增强

二是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面增效。牵头全国25个省市开展输尿管支架集采,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工作,先后发布两批参加“三进”医药机构名单,目前,我市集采药品开展1228个,集采耗材开展66种。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累计完成15批次集采药品耗材结余留用考核,全市1000余家医疗机构获得5.68亿元医保资金结余奖励。

三是持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国家立项指南,分批分类规范整合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医疗人力资源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梳理整合规范我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让医疗机构更好计价、更规范收费,满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规范化、学科管理科学化的需求。目前,我市已落地执行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等7类立项指南共245项,涉及规范整合现行项目共925项;已启动开展中医、综合诊查等6类立项指南整合规范工作,整体进度居西部前列。

是大力整治重复检查检验的问题。依托医检互认平台,组织专家对6732条检查检验异常数据进行线下核查,对重复检查检验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追责问责1217人。将医检互认率纳入市委八张报表,开展季度晾晒,自应用运行以来,全市累计调阅共享医检结果1536.81万人次,减少重复检查130.97万人次,为患者节省就医费用2.89亿元。督促医疗机构开展项目组套清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复检查检验问题。

五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412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全市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79个,实现41个区县全覆盖。加快“五大共享中心”和审方中心建设,全年各区县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病理诊断中心为基层就诊患者提供诊断服务305万余人次,区县域审方中心为基层审方315万人次。

三、关于管理方面事项

一是强力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分管市领导专题调度,建立纪检监察、医保双牵头+部门协同联席会议机制,10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链条系统治理。制定下发465项问题清单,通过医保数据定向发布活动发布疑点数据,指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排查问题、立行立改。出台《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实施“驾照式记分”管理,在全市范围形成严基调、快节奏、强举措的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行风警示教育、财经纪律及职业道德培训,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4000余场,覆盖医务人员10万余人次。

二是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修订完善市与区县基金风险共担办法,压实区县在基金参保缴费、总额控费、基金监管、缺口分担等方面的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作用,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管理,将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与各区县参保人数、基金监管、总额控费等工作完成质效挂钩。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和新增支出项目,加强政策出台前的事前评估和中长期精算,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三是强化基金全流程管理。推进医保基金运行数智化建设,加快两专区三模型应用上线,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预警和风险评估,防范医保基金被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是强化分级诊疗促控费。待遇保障倾斜、医保基金预算、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政策组合拳推进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格局,促进基层首诊。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诊疗、合理控费主体责任,管好医生一支笔,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将医疗费用增速控制在合理范围。

五是引导群众首诊在基层。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靠近老百姓”改革,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级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靠近老百姓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市聘县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健全卫生人才上聘下用、业务科室上下联、健康服务上下协同、资金保障上下筹集机制。同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24年,已建成重点中心卫生院(次中心)32家,新建成社区医院31家。新增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4家,累计870家,占比达86.05%。持续推进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全市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2784个,占比29.7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巡查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或服务人口较少的行政村,通过乡镇卫生院开展巡诊服务保障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实现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全覆盖,全市7959个行政村卫生室已全部接通医保报销系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参保长效机制,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和待遇保障相关工作。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压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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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