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36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函〔2026〕17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36 |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函〔2026〕17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9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9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2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219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谭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的建议》(第1219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健全分级标准体系、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强化产业协同支撑等四项事项均已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分级标准体系,夯实优质优价基础事项
一是做好做好中药饮片法定标准相关工作。优化药品标准编撰委员会结构,增补系统外审评专家44名;制定《重庆市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累计发布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标准642个;加速制定重庆特色饮片炮制规范,跟踪帮扶“四制黄连片”开展相关研究;完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体系,转正试行标准192个,深入推动川渝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共建,制定外省标准转化程序,截止目前已有30个品种申请标准转化。二是开展分级标准研究。已委托市中药研究院开展石柱黄连等道地药材的分级标准研究,指导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发布黄连趁鲜切制团体标准,对性状、有效成分含量(如小檗碱、表小檗碱、黄连碱和巴马汀总量)、片形大小等指标进行细化设定,为黄连优质优价提供了评价依据。持续推动独活等“渝十味”品种国际标准制定。三是夯实种植制度标准。目前,全市制定现行有效中药材育苗、种植等地方标准20项,团体标准18项,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参与制定《中医药-黄连》国际标准。市农业农村委指导重庆中药医学院立项制定《木香种植技术规程》《元胡种植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新发布《粉葛种植技术规程》《枳壳-金丝黄菊套作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四是强化规范化种植和产地加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药监局遴选26家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龙头企业,市药监局动态增补趁鲜切制品种至40个。2025年,全市新增7家企业8个品种通过中药材GAP延伸检查。
二、关于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事项
一是开展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阳光挂网,赋能本地企业线上公平竞争。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8号)要求,2024年7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应通过我市招采管理系统采购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实现中药饮片阳光采购,规范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流程,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线上展示和交易机会。目前,我市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挂网企业515家,其中本地企业51家,占比9.9%;挂网品种2501种,其中本地企业覆盖其中1758种,占比70.29%;挂网品规228839个,其中本地企业覆盖84485个,占比36.92%。二是积极参加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拓宽本地企业销售渠道。我市已参加2批次全国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共86种中药饮片,其中涉及我市道地药材15种;目前已于2025年落地执行首批45种中药饮片,其中涉及我市道地药材13种,我市13家企业45种中药饮片中选。通过集采,本地企业拓展了外省市场,也让更多群众更方便地用上我市道地药材。三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中药饮片加价25%加成政策,修订“中药特殊调配”等项目收费政策,支持开展基于传统工艺的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临方加工服务,支持体现中医药传统工艺的丸、散、膏、丹等传统中药制剂和技术的传承和推广。充分支持中医项目的临床应用,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医药价格指数显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指数较2019年相比上升8.99%,其中,中医类指数上升10.04%。四是不断提升对中药饮片的医保支付支持。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待遇,加强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市医保局于2025年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渝医保发〔2025〕10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指南(2025年修订版)》(渝医保发〔2025〕35号),明确中药饮片可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可直接到中医院或中医科门诊开具中药饮片;其余病种患者需由专科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经中医医师会诊后提出中药饮片使用建议。产生的符合病情需要的中药饮片费用可按我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给予报销。四是积极推进GAP落地实施。大力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GAP规范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中药材,通过对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实施延伸检查的方式,督促其依法对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供应商审核,按照新版GAP要求进行审核检查,确保符合要求;自工作开展以来,组建了重庆市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为我市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和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GAP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参照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制定了《实施中药材GAP工作指导原则》和《重庆市实施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技术参考》,让相关主体在GAP建设操作层面,有章可循、可对标打表,有序实施;与市农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中药材GAP实施各部门职责,推动形成GAP中药“优质优先优价”新秩序。
三、关于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质量安全防线事项
一是全面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全覆盖监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并不定期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依据风险原则,每年将易掺杂掺伪、质量不合格等中药饮片列为重点品种开展靶向性抽检,持续跟踪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二是强化数智赋能。扎实推进国家数字中医药试点地区建设。搭建市级平台,初步建立“中医用药一件事”市级平台,首批接入6家中医医院和3家中药代煎企业,探索从处方到调剂、代煎、配送的全流程管理。推进应用场景建设,编制“数智中医药”三张清单,推动名老中医数智传承平台和“AI+中医药”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的准确性。
四、关于强化产业协同支撑,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事项
一是打造产业样板。联合有关市级部门聚力打造“渝十味”发展黄连样板,成立黄连技术与产业发展创新中心,通过提升加工产值和品牌影响力,带动全市道地药材品质提升。二是强化市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渝见岐黄”中医药文化传播三年行动方案,开展“百市千县·渝见岐黄”惠民活动近400场,服务现场群众超30万人次,线上观看超350万人次,提升了公众对优质中医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三是强化头部企业引领。我市高度重视中药饮片产业的发展,近些年已陆续引进华润三九、红日康仁堂等国内龙头中药饮片企业在渝落户。四是靠前指导服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对企业的政策指导服务工作。市医保局协调沟通关于在全国中药饮片集采中对于重庆道地药材的标准认定问题,并为相关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提供前置政策指导,帮助企业精准制定产业发展方向。市药监局分3批发布《重庆市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40个道地优势品种,助力23家企业18个品种通过GAP认证,种植面积超3万亩,配合市卫健委遴选中药材产地加工龙头企业26家,全面助推中医药产业做优做强。
五、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分级标准体系。会同有关市级部门以“黄连样板”为参考,联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扩大“渝十味”品种分级标准的研究制定,根据市场实际进行动态更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确保中药饮片集采在我市平稳落地执行。按照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工作安排,做好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分量和落地执行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分量过程中,鼓励我市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优先选择质优价宜的本地企业品种。
(三)加大生产主体培育力度。支持太极集团、希尔安药业等链主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市中医院等三甲中医院建立“定制药园”,通过“订单种植”从源头保障药材品质。落实《促进全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院内制剂的“小切口”带动优质饮片的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在中药制剂生产中积极采购使用标示GAP的中药材。
(四)深化“数智中医药”建设。迭代实施《重庆市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数智中医药”综合应用立项并上线应用,持续推进“中医用药一件事”扩面推广。健全市级中医药综合统计平台决策支持功能,加强中药饮片数据质控和挖掘利用,为“优价”提供数据支撑。
(五)强化宣传引导。搭建高水平、高规格的中医药产业对接交流平台,指导筹办中国(重庆)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全方位展示宣传全市道地优势中药材,提升“渝产”中药饮片的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持续开展“渝见岐黄”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构建中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矩阵,提高群众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