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40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6〕20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40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函〔2026〕20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3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游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药品集采制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95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优化集采制度,防止集采价格过度竞争”“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国家及地方财政对于医保支付费用逐年增大资助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优化产业布局”“发挥医药行业自律机制”等事项均已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集采制度,防止集采价格过度竞争事项

自集采工作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推进药品集采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通过多年的探索努力,初步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集采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是品种筛选规则不断优化。集采药品一直坚持“新药不集采,集采非新药”的原则,广泛征求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医保目录、药品市场规模进行筛选,确保采购品种目录科学合理。二是竞价规则不断优化优化价差计算锚点,“有效申报入围企业‘单位可比价’平均值的50%”和“最低‘单位可比价’两者的高值作为锚点价格,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避免个别品种的最高有效申报价过低,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的企业。要求企业实行低价声明,对报价合理性做出解释,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有效发挥“反内卷”的作用。三是中选规则不断优化。实行多家企业中选,每个地区甚至每家医疗机构的每个品种都可能有多家中选企业供应,既按厂牌各自带量,也按省份分配约定采购量,约束单一企业带量封顶,更好保障临床供应,满足多样化需求。

二、关于完善医保支付制度事项

市医保局始终严格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及时贯彻国家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国家医保局印发的最新药品目录及配套政策文件,立足基金承受能力,不断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药产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医保战略购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共有医保药品3253个(西药1446个、中药1335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460个、竞价药品12个),中药饮片892个。同时,我市增补中药饮片201个,医疗机构制剂87个。

三、关于国家及地方财政对于医保支付费用逐年增大资助力度事项

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坚持及时足额落实基金筹资中的财政投入责任,对医保基金的财政补助逐年增长,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的20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确保了居民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2025年全市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58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69亿元,约占基金收入的65.5%,除直接对医保基金补助161亿元以外,还投入8亿元资助特困、低保、低收入监测对象及计生奖扶特扶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有力支撑了医保基金的持续稳定运行。

四、关于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事项

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强化集采药品监管,保障集采药品质量。一是强化生产环节常态化监管。每年全覆盖日常检查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并对当年新进集采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符合性检查,依据风险情况开展飞行检查,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传导监管压力。二是健全集采药品质量抽检监测体系。在每年全覆盖抽检集采中选品种的基础上,2026年新增开展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风险监测,持续跟踪集采中选药品质量。三是紧盯集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地产药品不良反应实行全覆盖监测,持续将集采中选药品不良反应作为关注重点,及时防范安全风险。四是抓实流通环节全链条监管。在药品流通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集采中选药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抽检,定量抽检任务作为年度抽检工作考核指标。依法依规督促集采药品配送单位、集采药品销售的零售连锁总部及其门店、有关医疗机构持续合规,确保集采药品质量安全

五、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及发挥医药行业自律机制事项

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秉持鼓励支持医药创新的原则,形成政策合力,共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按照“新药不集采、集采非新药”的原则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保护行业创新的积极性。二是全国首创打造“渝药创新生态链”,贯通“政产学研用”资源链接通道,构建创新技术、科研成果、临床资源等聚集平台,推动产学研资源深度对接、供需精准匹配,全力打通创新药械从实验室到上市的“快车道”。三是对市医药行业协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畅通沟通渠道,听取协会对于医药行业规划发展、产业升级、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指导协会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协作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累计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十一批次,共涉及490种药品但集采工作也客观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及问题,正如您建议中提到质量、供应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的建议,继续完善政策,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集采工作,有效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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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